07 1月 2009

水利會人手不足 葫蘆埤禁釣

自由時報
更新日期:2009/01/08 04:09

〔記者楊美紅/官田報導〕葫蘆埤可以釣魚嗎?失業人口激增,釣友增多,但葫蘆埤卻是禁止民眾垂釣,嘉南農田水利會表示,擔心釣友不慎失足溺水,會讓水利會觸犯刑責。

嘉南農田水利會表示,葫蘆埤屬中營工作站管轄,水利會需負責灌溉、供水等工作,人手不足,無力再經營埤塘的「釣魚」工作,加上水域深淺不一,埤塘無人管理,萬一出事,釐清肇事責任時,水利會將成為調查對象。

多數釣友不知道,南縣垂釣的埤塘多屬水利會管轄,禁止釣魚,雖然水利會並未將埤塘出租,池塘內的魚非私人所有,釣到魚拿回家無妨,但水利會表示,民眾想要垂釣應到虎頭埤風景區,不但魚種多,且合法安全,風景區有充裕的設施與人力管理,但葫蘆埤、德元埤等水域,沒有人員管理,萬一出事,釣友只能自求多福。

水利會表示,由於人力有限以及埤塘多,不太可能仿效虎頭埤開放釣客購票垂釣,鑑於葫蘆埤釣友增多,將加派人力前往宣導,在醒目處設置禁止垂釣標誌,負起宣導責任。
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090108/78/1cmd9.html

La loi sur l'eau

偷走一座明德水庫 怪法規「漏水」
更新日期:2009/01/07 04:34 林金池/特稿
自來水公司每年被不肖營建業者偷走一座明德水庫的蓄水量,無論數量與金額都高得嚇人,與其責怪營建商偷竊、詐欺,行政部門倒不如自我檢討,若非法規疏漏,怎會讓營建業有機可趁?

任何工地開挖後都需要用水,但各地方政府受理建照申請時未將「臨時用水」項目納入抽驗,用水部分均交營建業自行處理,如果建商開挖後發現沒有地下水可抽,為圖方便起見,自然能偷就偷、能省則省。

開挖興建工地如此,都市更新也是如此,建商把舊房屋拆除後,偷接原家庭水管轉作營建使用,每度至少可省下五成水費。如果建商沒付錢就是偷竊,即便按照家庭用水付錢,亦有觸犯詐欺罪之嫌。

要徹底杜絕竊水,台水必須與各縣市政府合作,將申請臨時用水納入建照核可項目中,讓地方為台水做好第一線把關。畢竟任何一處工地都需要用水,沒有申請的工地就有偷水嫌疑,建商自然循規蹈矩,不敢隨便亂來。

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090107/4/1cjxf.html

Eau vole

每年1550萬噸水被偷 國庫少3億

中時電子報
更新日期:2009/01/07 04:34 林金池/台北報導

台灣每年總供水量為三十一億萬噸,其中有一千五百五十萬噸水遭竊、比例約千分五,比苗栗明德水庫總蓄水量還多,以每度十五元計算,國庫每年損失近三億元,其中以營建業最會偷水,台水人員表示,猶如「開賓士車的人去偷剪電纜線變賣」,且花樣百出讓水公司頭痛不已。

台水公司因管線老舊,每年漏水比例高達三成一,根據九十六年統計資料,全國供水量為卅一億四千九百七十一萬公噸,但送達住戶家只有廿一億九千四百九十二萬公噸,抄見率只有六十九%。

主「嫌犯」以營建業占大多數

簡單來說,自來水公司每送出一百公升的水,有三十一公升不知去向,只有六十九公升到達住戶端,如何克服管線問題成為自來水公司的首要任務。

除了管線老舊外,台水公司也發現,竊水問題是愈來愈嚴重。根據統計,台水每年約有千分之五的用水遭竊,比明德水庫總蓄水量一千四百萬噸還高出許多。「嫌犯」以營建業占多數,若以臨時用水每度十五元計算,國庫一年損失近三億。

水公司員工指出,工地灌漿、車輛進出清洗、民生用水等都需要用水,有的建商狠一點直接偷挖水管接水使用;有的比較有良心則偷接家庭用水,以一般用水計價,比向水公司申請臨時用水至少便宜五成。

「一座工地少說可賺上億元,想不透為何要偷水?」台水第一區管理處人員表示,營建工地需要大量用水,地下水不足時常會便宜行事,不向水公司申請臨時用水,只為了省區區數萬、數十萬的水費偷接管線,猶如「開賓士車的人去偷剪電纜線變賣」,實在很可笑。

建商被抓到 最高可罰一百四十萬

台水第十二區管理處副理楊水金指出,建商竊水已被列為清查重點,去年該處就抓到廿三個偷水案例,其中以新莊最多,土城、樹林分居二、三名,損失用水達廿一萬公噸。

楊水金說,自來水公司沒有公權力清查營建工地,只能根據民眾檢舉清查,只要罪證確鑿,不管偷水多久,水公司都會按照管徑比例要求支付一年份水費,最低約卅萬元、最高可能罰到一百四十萬,這與竊水占到的便宜不成比例,廠商千萬不要以身試法。

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090107/4/1cjxe.html

04 1月 2009

Conference sur le traitement des eaux usees

全國污水下水道推動策略研討會

宗 旨:下水道建設為重點政策愛台12建設之ㄧ,為延續推動污水下水道建設,內政部將持續推動「污水下水道第四期建設計畫(民國98年至103年)」,以加速提升國家競爭力及改善生活品質;為宣導污水下水道第四期建設計畫相關推動政策,並擴大工程參與層面,特舉辦本研討會,歡迎各界踴躍報名參加。
主辦單位:內政部營建署
協辦單位:社團法人台灣下水道協會、財團法人台灣營建研究院
時 間:98年1月12日(星期一)
地 點:公務人力發展中心1F前瞻廳(台北市新生南路3段30號)
名 額:預計200人參加,額滿截止。
報名費用:免費(備有午餐及茶點)
報名方式:請於98年1月8日(星期四)前填妥報名表,E-mail或傳真至「內政部營建署下水道工程處」。聯絡人:李慧娟小姐;電話:(02)8771-2767;傳真:(02)8771-2762;E-mail :huichuan at cpami.gov.tw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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